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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一、如何办理商标网上申请?请点击“商标网上申请指南”,
查阅“商标网上申请流程”。
二、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前,务必点击“商标网上申请指南”,仔细阅读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商标网上申请流程、商标网上申请缴费须知、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及各商标申请业务网上申请指南等,并按相关要求办理。
三、登录本系统并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视为完全知晓上述规定和要求,并同意接受其约束。
四、商标网上申请的接收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 8:00至16:30。但因故临时调整的,将在中国商标网予以公告,并以公告中标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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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通告
各商标代理组织:
【通知】:5月11、14日提交的商标网上申请件,请于2012年5月16日(周三)下载PDF格式申请书。 2012-5-15
【申请数字证书续期】:点击本页面右上角“商标网上申请指南”--“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指南”--按照3.3和3.4内容提交相关材料。
【续期完成如何领取】:查看本页面左下方“商标代理机构USB KEY领取发放通告”中名单,确认数字证书已经续期完毕,携带领取材料至商标局903办公室领取。外地代理可以由本公司人员或委托北京相关人员前来领取。(注意:领证材料必须齐备,否则不能领取数字证书。)
2009年5月7日,商标局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处理违规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遵守商标网上申请有关规定,但是,部分商标代理组织仍然存在逾期未提交纸质申请书或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根据《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自即日起,商标局将暂停这些商标代理组织商标网上申请业务。如有疑问,请咨询通达书审科010-88650788。
请各代理组织注意:1、由于商标数字证书驱动版本升级,将原两个驱动的下载地址合并至一个链接进行下载,详细参阅《商标数字证书(KEY)安装指南》、《 商标数字证书(KEY)使用注意事项》。2、已经在使用的商标数字证书,不必安装新驱动。3、已经在使用的商标数字证书,如果重新安装电脑,可以直接安装新驱动(因为新驱动兼容已经使用的商标数字证书)。发布时间2010-11-17
1、目前的过渡期内,成功提交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后,应当按《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流程》的要求提交纸质申请书。
2、技术支持:
有关商标申请业务及非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局 efiling@saic.gov.cn
有关USB KEY和登录技术支持:维豪 010-81103692 010-8668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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